【时 效 性】 | 渝地税发[1998]5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15 |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重庆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中共重庆市委、市府渝委发[1997]40号《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的决定》转发你们,诸一并遵照执行。
投资方向调节税适用零税率范围的是指扩建粮店、肉店、菜店的建设投资。
附件: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的决定(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