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京政办发〔2000〕19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75 | 【实施日期】 | 106100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崇文区、宣武区、丰台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先期试点组织实施,并注意总结经验,为今后在全市范围推广做好准备工作。 城市危旧房改造是一项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和城市发展的重要工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试点工作要大力支持,确保其顺利实施。
二OOO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