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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对部分牌号出口卷烟计税出厂价格的批复

【时 效 性】 云烟财联[1999]46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2 【文  号】 云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昆明卷烟厂:

    你厂《关于请求审批“NICE-11”牌出口卷烟价格的请示》(昆烟政字[1999]69号)及《关于请求审批“94mm钻石J牌(DiamondJ)卷烟价格的请示》(昆烟政字[1999]71号)收悉。根据目前出口卷烟的实际,经对你厂出口卷烟生产成本的审核,现将你厂出口卷烟计税价格批复如下:

    一、84mm硬条 翻盖“NICE-11”牌卷烟计税出厂价格(不含增值税)每箱3791.67元。

    二、94mm硬条 翻盖“DIAMONDJ”牌卷烟计税出厂价格(不含增值税)每箱4825.00元。

    三、上述价格从1999年12月1日起执行。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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