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校办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鄂国税发[2000]8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0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湖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通知略)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校办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2000年3月23日  财税字[2000]33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企业、校办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2号)规定的对校办企业增值税退税政策于1999年底执行到期,经国务院批准,自2000年1月起,校办企业增值税退税政策停止执行。

    请遵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