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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第一批省级珍贵古籍名录的通知

【时 效 性】 粤府〔2011〕13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1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批准省文化厅确定的第一批省级古籍重点保护单位(15个)和第一批省级珍贵古籍名录(1098部),现予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护古籍的重要性,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坚持依法保护和科学保护的原则,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古籍保护工作。

附件:

1.第一批广东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15个)

2.第一批广东省珍贵古籍名录(1098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

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1

第一批广东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15个)

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

中山大学图书馆

华南师范大学图书馆

暨南大学图书馆

佛山市图书馆

广州中医药大学图书馆

梅州市剑英图书馆

汕头市图书馆

江门市新会区景堂图书馆

广州大学图书馆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

惠州慈云图书馆

阳江市图书馆

广东省博物馆

高要市图书馆

附件2:第一批广东省珍贵古籍名录(1098部).doc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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