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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表扬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期间查办案件成绩突出单位的通报

【时 效 性】 食药监办稽〔2014〕16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履职,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攻坚克难,依法查处了一批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案件,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用械安全,树立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

  为弘扬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查办案件中不畏艰难、恪尽职守的精神,现对协调案件查处和具体查办重大案件突出的有关单位予以通报表扬(详见附件)。

  希望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向此次受表扬的单位学习,继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全面贯彻落实总局2014年工作部署和要求,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查办案件成绩突出的单位名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2014年9月10日

  食药监办稽〔2014〕168号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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