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条例实施细则解读之九:《实施细则》是否放宽对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限制?
【时 效 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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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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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单位】 |
151 |
【实施日期】 |
101100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广东 |
【首选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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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选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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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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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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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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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均对采购人自行采购进行了规定,包括自行采购的适用情形、须提交的材料以及结果公示等。对自行采购项目,《实施细则》规定采购人在项目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预算、项目主要内容、成交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交货期或者完工期等信息,在主管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网站进行公告(保密项目除外),这应该说《实施细则》对自行采购是更加严格要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