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75 | 【实施日期】 | 108100 |
【法规层次】 | 117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市场处
根据文化部办市函[2008]200号通知要求,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的积极参与和配合下,经过资质审核、现场考察、省市推荐、网上公示和专家评审等程序审定,已经公布了第三批“中国诚信画廊”名单。另有一部分入选企业,因评审程序延迟等原因,未能列入已发布的第三批“中国诚信画廊”名单中,现增补画廊名单如下:
江苏省:南京国际梅花书画院画廊、苏州娑罗画廊、苏州胥口书画艺术有限公司、徐州东方画廊、南京爱涛艺术中心画廊
特此通告。
文化市场司
二00九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