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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关于第三批诚信画廊的补充通告

【时 效 性】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8100
【法规层次】 117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市场处 
  根据文化部办市函[2008]200号通知要求,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的积极参与和配合下,经过资质审核、现场考察、省市推荐、网上公示和专家评审等程序审定,已经公布了第三批“中国诚信画廊”名单。另有一部分入选企业,因评审程序延迟等原因,未能列入已发布的第三批“中国诚信画廊”名单中,现增补画廊名单如下: 
  江苏省:南京国际梅花书画院画廊、苏州娑罗画廊、苏州胥口书画艺术有限公司、徐州东方画廊、南京爱涛艺术中心画廊 
  特此通告。

文化市场司
二00九年二月二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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