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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转发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时 效 性】 闽财购〔2010〕2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0 【实施日期】 101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福建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省直各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环保局:
为了进一步扩大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加大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工作力度,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对已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五期)进行了调整。现将《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0〕10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一0年十月二十九日

Html/2010-12
附件:2361000261628250.t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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