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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黄义达到陕西省演出的批复

【时 效 性】 文市函〔2013〕69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8100
【法规层次】 117 【文  号】 陕西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陕西省文化厅:  

  陕文字〔2013〕4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西安曲江爱乐艺术创作有限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黄义达,于2013年6月1日到陕西省西安市演出。
  此复。

2013年5月10日

抄送:陕西省外办、公安厅、税务局,驻新加坡使馆。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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