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桂国税发[1997]59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08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广西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及时报告我们。
为了切实抓好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各级国税机关要统筹兼顾,加强领导,把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明确企业所得税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企业所得税工作责任制,充实人员强化征管,深化改革,努力把我区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对企业所得税业户比较集中的自治区辖市,有条件的可以试行相对集中管理的办法,探索更有效的征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