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财行[2011]88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5 | 【实施日期】 | 101103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省各部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随着我国高速铁路列车相继开通,现就省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乘坐高铁(G字头)列车座位等级和报销问题通知如下:
省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可以乘坐高铁列车。副省级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含随行一人)可以乘坐商务座,并按照商务座车票报销;正、副厅(局)级人员可以乘坐一等座,并按照一等座车票报销;处级及以下人员可以乘坐二等座,并按照二等座车票报销。
各市县可参照执行。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