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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24号

【时 效 性】 公告2012年第2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经营单位及其代理人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保证《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顺利执行,根据《协调制度公约》的有关规定及世界海关组织的要求,海关总署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世界海关组织2010年至2011年商品归类决定)》(详见附件)。

  商品归类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世界海关组织2010至2011年商品归类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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