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24号
【时 效 性】 |
公告2012年第24号 |
【颁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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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单位】 |
175 |
【实施日期】 |
106100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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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选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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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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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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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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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经营单位及其代理人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保证《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顺利执行,根据《协调制度公约》的有关规定及世界海关组织的要求,海关总署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世界海关组织2010年至2011年商品归类决定)》(详见附件)。 商品归类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世界海关组织2010至2011年商品归类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