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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 效 性】 内国税流字[1999]5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0
【法规层次】 120 【文  号】 内蒙古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加强对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的政策管理,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1999]198号)第七条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在调查研究并征求自治区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自治区国税局反映。

    一九九九年八月五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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