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审计部门查出偷税税款应如何缴库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69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除审计部门以外,其他监督、检查部门查出的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而应补缴的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均应比照本通知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