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晋国税流发[1995]14号 晋财预字[1995]第9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消费税 |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山西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行署、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994]95号《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财政厅
一九九五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