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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授予吴志祥等10名同志首届“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的决定

【时 效 性】 苏政发〔2013〕4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行政法规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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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省广大服务业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两个率先”大局,大力开展服务业创新创业,促进了服务业创新发展、集聚发展和规模发展,为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服务业专业技术人才。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苏发〔201118号),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吴志祥等10名同志首届“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

希望获奖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新的起点上再创佳绩。全省广大服务业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同志为榜样,进一步弘扬求真务实和开拓创新精神,不断提高创新创业水平,为促进我省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首届“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获奖名单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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