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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当事人请求延长专利局指定期限审批的时间、次数及费用标准公告

【时 效 性】 第6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为加快专利审查工作,我局决定对当事人请求延长专利局指定期限审批的时间、次数及费用标准作如下修改:?

一、关于延长指定期限请求审批的时间及次数,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1999623日颁布的审查指南公报第16号办理。?

二、关于延长指定期限请求费,将199489日颁布的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43号专利收费项目和标准中第(十三)附加费第1项内容修改为:“1?延长期限请求费每月150元”。?

上述修改自199910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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