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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获得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的通知

【时 效 性】 苏财税〔2013〕2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和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财规〔2010〕12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现将获得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附件:江苏省获得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税局

江苏省地税局

2013年9月29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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