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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四川外语学院更名为四川外国语大学的通知

【时 效 性】 教发函[2013]7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11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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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重庆市人民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四川外语学院更名为四川外国语大学的函》(渝府函〔201118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恳请支持四川外语学院更名为大学后继续沿用“四川”地域名的函》(渝府函〔201250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再次恳请支持四川外语学院更名为大学后继续沿用“四川”地域名的函》(渝府函〔201312号)均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一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四川外语学院更名为四川外国语大学,学校代码为10650,同时撤销四川外语学院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四川外国语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的任务。

二、四川外国语大学由你市领导和管理,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市统筹安排解决。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3000人。

四、该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望你市加强对该校的领导,科学进行总体规划,落实有关投入,加强学科建设,积极开展科学研究,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重庆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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