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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欧元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税款折算人民币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沪税外[1999]11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9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上海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直属四分局,外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欧元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税款折算人民币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3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税发[1999]232号(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00年1月5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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