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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公布2008年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赣财综[2009]1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江西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设区市、县(区、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公布2008年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财综[2009]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江西省财政厅
200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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