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常见问题
政策法规库
课程安排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库
>
其他法规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系统租赁外国企业飞机租金征免预提所得税问...
【时 效 性】
财税法字[1999]99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06
【文 号】
安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地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系统租赁外国企业飞机租金征免预提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5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