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发改办财金[2015]2010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07 | 【实施日期】 | 106100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和党中央2015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求,扩大直接融资规模,规范项目收益债券发行管理工作,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现将我委制定的《项目收益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