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青地税发[2000]38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02 | |
【法规层次】 | 109 | 【文 号】 | 山东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对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映。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二OOO年一月十九日国税发[2000]15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