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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沪国税流[2008]4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上海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4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各单位在执行中如发现新情况和新问题,应及时上报市局。

    特此通知。

    附件:《黄金结算专用发票》(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八年六月十一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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