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苏国税函[2010]4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