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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油气田企业增值税计算缴纳方法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内财税字[1994]95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0
【法规层次】 122 【文  号】 内蒙古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处(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73号《关于油气田企业增值税计算缴纳方法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二连石油勘探技术开发公司增值税的计算缴纳方法,因其从事开采的油田不属于跨省油气田,其应纳增值税,仍应按增值税法的一般规定计算,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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