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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表彰“十一五”全省污染减排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时 效 性】 苏政发〔2011〕8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行政法规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十一五”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污染减排的决策部署,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减排任务,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五年的减排攻坚战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为表彰先进,激励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进一步推进污染减排,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无锡市人民政府等60个“十一五”全省污染减排工作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不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借鉴先进集体的好经验、好做法,以更大的决心、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做好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十二五”全省污染减排目标任务,为实现“两个率先”、建设生态文明而努力奋斗。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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