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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金融类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沪财企[2009]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1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上海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有关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

  现将《财政部关于金融类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09]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纳入上报范围的有关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请按填表说明填列《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薪酬情况表》(附后)。

  二、各有关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填妥上述表格并盖章后,于2月20日前分别报送市财政局企业处、市金融办干部处各一份。

  联系人:市财政局  企业处  马婴  54679568*16031
      市金融办  干部处  周国雄 23116378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
二OO九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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