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桂地税发[1995]25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04 【文  号】 广西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区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22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局下发的《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桂地税发[1995]133号)一并贯彻执行。

    外出经营证由自治区地税局确定格式并印发各地使用。在自治区地税局下发统一格式前,各地暂用原外出经营证。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