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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2008年重点税源报表部分企业所得税指标解释的通知

【时 效 性】 国税函[2008]29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东奥会计在线东奥会计在线

    为保证2008年重点税源数据质量,更好地发挥监控数据价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对2008年重点税源企业报表中的部分企业所得税指标解释做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有关指标解释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08年部分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指标填报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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