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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征求《进一步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时 效 性】 煤安监司函办〔2013〕2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加快推进落后煤矿关闭退出,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国务院国资委、工商总局、国家能源局、全国总工会等12部门(单位)共同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可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征求意见”栏目下载),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于20131220日前连同电子版一并反馈国家煤矿安监局安全监察司。

联系人:江洪清;联系电话:010-64463187(带传真)。

电子信箱:mjsc@chinasafety.gov.cn

附件:关于进一步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201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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