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公告2011年第45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75 | 【实施日期】 | 106100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为便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84号)的执行和操作,经与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商业银行协商,制订了该办法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内容自2011年8月1日起执行。
附件:1?责令提供担保通知书
2?暂停支付通知书
3?暂停支付告知书
4?暂停支付解除通知书
5?暂停支付解除告知书
6?扣缴税款通知书(一)
7?扣缴税款告知书(一)
8?扣留通知书
9?解除扣留通知书
10?抵缴税款通知书
11?扣缴税款通知书(二)
12?扣缴税款告知书(二)
13?抵缴税款告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