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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12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通知

【时 效 性】 财资便字〔2013〕20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6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部属各单位、部办公厅:

根据财政部《关于编报2012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通知》(财办发〔2013102号)的要求,为做好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使用上年已安装的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形成2012年上报数据文件并刻制光盘,于1130日前报部财务司资产处。

二、根据财政部要求,本次填报数据仍使用原有的固定资产分类。各单位填报的资产负债表数据应与信息系统内的卡片汇总数据保持一致,并与部门决算报表数据相符。如与决算数据不一致,请予以说明。

联系人:王硕 程莹

联系电话:65293709 65292963

 

交通运输部财务司

201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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