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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2008年第49号公告(关于核准奥林匹克标志通过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的补充公告)

【时 效 性】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海关法规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及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于200878日向我署提出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经审核,我署已核准。现将备案情况公告如下:
  权利人: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权利名称:奥林匹克标志(详见附件)。
  进出口侵犯上述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货物的,海关将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1.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申请备案的奥林匹克标志
     2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申请备案的奥林匹克标志  

海关总署

00八年七月十五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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