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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驻审计厅纪检组关于印发省审计厅廉政档案制度的通知

【时 效 性】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104100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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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厅各部门:

现将《江苏省审计厅廉政档案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

中共江苏省纪委驻审计厅纪检组

20121226

江苏省审计厅廉政档案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改进和加强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廉政档案以我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为单位建档,重点为正副职处级干部。每个处室(单位)建一卷廉政档案。

二、廉政档案主要内容:

(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材料(监察室提供);

(二)党风廉政责任考核、表彰以及责任追究情况材料(人教处、机关党委、监察室提供);

(三)重大事项报告、上交礼品礼金等登记材料(人教处、办公室提供);

(四)群众举报及其调查、处理情况材料(办公室、监察室提供);

(五)党纪政纪处分和违反《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受到查处的情况材料(机关党委、监察室提供);

(六)在被审计单位执行廉政纪律情况材料(监察室提供);

(七)参加廉政教育学习情况材料(监察室提供);

(八)正副职处级干部年度个人述职述廉工作总结(各处室、直属单位提供)。

三、驻厅纪检组、监察室负责档案材料的收集、筛选、归档、管理及移交、封存等。其它需要入档的材料,由厅领导或纪检组长签署意见后入档。

四、廉政档案作为评先创优、年度考核、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纪检组、监察室根据廉政档案记载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审计干部廉政情况。

五、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江苏省审计厅办公室

          2012122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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