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境内企业应付费用扣缴外国企业预提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甘地税三[1998]12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甘肃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境内企业应付费用扣缴外国企业预提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8]757号)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