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政复〔2012〕44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5 | 【实施日期】 | 行政法规 |
【法规层次】 | 118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建设江苏进口商品集采分销中心的请示》(张政发〔2012〕35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张家港保税港区设立江苏进口商品集采分销中心。
二、望你市充分利用张家港保税港区优惠政策和有利条件,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为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作出更大贡献。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