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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闽财会〔2011〕42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0 【实施日期】 101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福建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1]17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我厅将进一步提出贯彻意见。 

二O一一年八月五日

 

主题词:财政 会计 管理 通知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1年8月8日印发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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