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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防伪税控管理的通知

【时 效 性】 市国税发[1996]33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陕西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市国税各分局、县国税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6]139号文件精神,从九七年一月一日起凡使用百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一律配备防伪税控系统自行开具发票,同时取消税务机关代开百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将各局代开百万元发票的企业名单通知如下,请各局立即通知企业做好进入防伪税控系统的准备(包括操作人员和资金)并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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