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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文化项目方面)预算的通知

【时 效 性】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03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有关市、县(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要求,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项目方面)预算的通知》(财文〔2018〕41号)精神,现下达你市、县(市)2018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具体项目和金额详见附件1(项目代码:Z145110010007,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79903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财政部关于重新修订印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文资〔2012〕4号)规定,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二、请项目单位认真按照报送的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认真组织项目实施。财政部门应将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加强预算执行,做好预算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请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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