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京国税发[2008]338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北京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燕山地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成品油销售税收监管的紧急通知》(财税z2008{16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局,请你局结合通知精神,充分发挥税收驻厂管理员的职能,做好税法宣传工作,对企业销售成品油发票开具数量与每日实际生产数量和实际流量进行监控,做好成品油销售税收监管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市局反馈。
200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