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告2010年第2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75 | 【实施日期】 | 海关法规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根据《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暂行规定》(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9第2号)的规定,现将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省级以上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
附件:省级以上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名单(第一批).tiff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