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公告:对铁矿沙及其精矿实行暂定进口关税税率

【时 效 性】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自1996年7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对铁矿砂及其精矿,包括焙烧黄铁矿(税号2601.1100,2601.1200,2601.2000)实行暂定进口关税税率,其优惠税率为1%,普通税率为6%。

    特此公告。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