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大连):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白银生产环节征收增值税的通知》(国税发[2000]5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请将白银产品1998年、1999年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情况于2000年4月20日前上报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