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政办发〔2013〕5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5 | 【实施日期】 | 行政法规 |
【法规层次】 | 118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市、县(市)及有关区人民政府,省林业局、监狱管理局,省农垦集团:
2013年,是“十二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根据国家部署并结合我省实际,省人民政府确定全年新开工保障性住房23万套,基本建成18万套,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万户,累计形成200万套以上保障能力。新开工保障性住房中,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7万套,经济适用住房2.7万套,限价商品住房5万套,各类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安置住房8.3万套(户)。现将《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保障性安居工程既是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重大的发展工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立足于保障改善民生和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工程建设。按照统筹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的要求,尽快将省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并抓紧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在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