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电网经营行业》的通知

【时 效 性】 财会〔2018〕2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03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规范电网经营行业产品成本核算,促进电网经营企业加强成本管理,满足国家输配电定价核定和监审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等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电网经营行业》,现予印发,自2019年1月1日起在电网经营企业范围内施行,有配电业务的售电公司,其配电业务参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电网经营行业》

财政部

2018年1月5日

 

附件: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电网经营行业.pdf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