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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残疾人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范围的批复》的通知

【时 效 性】 鲁地税发[1999]92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9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山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残疾人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范围的批复》(国税函[1999]32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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