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海关总署2008年第75号公告(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

【时 效 性】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海关法规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经营单位及其代理人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税则号列,保证《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以下简称《协调制度公约》)顺利执行,根据《协调制度公约》的有关规定及世界海关组织(WCO)的要求,海关总署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世界海关组织2008年商品归类决定)》(详见附件)。 

附件中的商品归类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八年十月十三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世界海关组织2008年商品归类决定)doc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